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活动周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8 年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8〕5号)和《山东省教育厅等9部门关于做好2018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活动周相关工作的通知》(鲁教职字〔2018〕17号)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职业教育的良好氛围,展示我院取得的丰硕教学育人成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规划(2014—2020年)》为指导,大力宣传我院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成果,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的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引导社会各界特别是行业企业积极支持职业教育,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二、领导小组
组 长:张玉惕
副组长:袁 雷 常 立 杨新月
成 员:吕志江 夏文燕 李玉红 张 昱 曹 荔
李志刚 张为乐 吕 宁 巩向玮 申万意
李永鑫 孟英杰 叶 彬 史新伍 段尊敬
三、时间和主题
时间:2018年5月6日至5月12日。
主题:职教改革四十年 产教融合育工匠。
四、活动内容及安排
我院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共开展16项活动,详见附件《山东轻工职业学院职业教育活动周项目一览表》。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策划与实施
各牵头部门根据项目特点,精心策划活动方案,联合协助部门认真实施,深入挖掘资源,突出亮点,使学院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天天有活动、处处有看点、人人有收获”,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活动内容和宣传工作,达到展成就、扩影响、造声势、促发展的目的。各牵头部门于5月2日下午16:00前将具体活动方案OA至教务处王金柱老师。
(二)协同做好活动周各项工作
各牵头部门要做好活动周期间的组织协调工作,既要做到不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又要能起到展示学院文化和办学成果,增强学院影响力和吸引力的效果。具体工作如下:
1.展板、竖幅制作与印刷
各项活动的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展板的内容,并于5月2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刘扬老师,统一交付印刷。
教务处负责竖幅内容的确定,组织人事与宣传处负责制作。
2.展板(竖幅)、展示屏(大屏幕)的布置
5月5日17:00前,组织人事处与宣传处完成展板、展示屏的布置工作,团委完成竖幅的悬挂及路线引导图的制作与摆放。
3.志愿者服务
学生处于第9、10周分别挑选出10名有责任心、纪律性强的值周学生协助完成活动周期间的各项任务。
4.后勤保障
后勤处提供活动周期间活动开展时所需用电、遮阳棚等各项基础保障。
5.安全保障
保卫处负责活动周期间车辆停放、安全督查等工作。
6.宣传工作
(1)教务处于5月3日前将活动周方案、宣传专栏(网站)地址、联络员联系方式等信息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2)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宣传工作联系人每天按时向省教育厅报送典型案例、 稿件、照片、视频等资料。
(3)信息中心开设专题网站,对学院职业教育活动周进行展示和宣传。
(4)各牵头部门按《职业教育活动周项目一览表》时间要求开展活动,活动完毕后,于当日15:00前将新闻稿(含稿件、照片、视频等资料)发送至组织人事与宣传处的宣传工作联系人,经审核后择优报送教育厅。
7.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教务处负责及时总结活动周的经验和做法,并于5月18日之前将活动周总结报告与《 2018年职业教育活动周情况统计表》报省教育厅职业教育处。
8.典型案例报送
按照省教育厅的要求,教务处根据活动举办情况择优选择典型案例,相关牵头部门组织撰写案例材料,经组织人事与宣传处的宣传工作联系人审核后报送教育厅。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8年4月25日